2024年度武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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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拟定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统筹推进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
(二)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机制,协调配合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督办落实,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和提升工作。
(三)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县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协调联系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全县营商环境监督和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营商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是行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核定行政编9人,事业编制3名,现实有在岗人员9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会务、安全、节能、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拟定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实施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清理,以及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工作。配合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统筹做好指标体系建设和提升工作。承担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细化分解、分析检测和督办落实。负责综合协调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处理跟踪督办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汇总分析涉及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方面的基础性、共性事项,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
(二)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研究拟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行政事项管理规范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取消、承接、下放等工作,建立并完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协调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营商环境信用建设股。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开展辖区内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发布、交换共享、开发应用,为有关部门、机构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牵头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数据归集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服务。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配合“信用中国(天水武山)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研究和咨询服务,指导辖区内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征信、评估业务的有序开展。配合开展全县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协调推进“诚信甘肃”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1878.0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878.04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7187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878.04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71878.04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58.04元,占99.06%;项目支出4420.00元,占0.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1878.04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71878.04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78.0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878.04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78.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03.78元,占78.05%;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64.26元,占10.00%;卫生健康支出16904.94元,占3.58%;农林水支出4420.00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35085.06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71878.04元,支出决算为47187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8303.780元,支出决算为368303.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64.26元,支出决算为47164.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04.94元,支出决算为16904.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0元,支出决算为4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85.06元,支出决算为3508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458.04元。其中:
人员经费411462.6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1462.6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5995.3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95.3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暂时未产生“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95.3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95.3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份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入。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省级帮扶队员补助经费项目1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50元,占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省级帮扶队员补助经费项目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度省级帮扶队员补助经费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具体评价情况以报告的形式在单位汇总随附件公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个项目,具体情况以报告形式在单位汇总随附件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