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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麦积山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 天水麦积山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0503民初1583号
执行法院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人民法庭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天水麦积山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给付甘肃天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拖欠的租赁费17600元,电费5594.4元、卫生费280元、水费 140元、暖气费1300元,合计24914.4元,于2017年9月20日前付清。 案件受理费211元,由天水麦积山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80301
立案时间 20171013
已履行部分 暂无
未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