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敦煌市:以“先行调解+信用修复”机制 推动信用激励护航诚信履债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28
敦煌市人民法院在信用卡纠纷案件处理中,积极探索将先行调解程序与信用修复机制相结合,为持卡人提供了一条化解债务困境、重塑个人信用的新通道。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缓解金融矛盾,还体现出司法服务与金融监管政策协同发力,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趋势。
以政策为“基”,解决信用修复的“拦路虎”。将先行调解程序与此政策灵活结合,形成了“政策破冰+程序赋能”的双重优势。一方面,政策明确信用修复路径,消除持卡人对还款后信用修复过久的顾虑,提升其参与调解与主动履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法院在调解中主动引入该政策,实现还款义务与信用修复程序有机衔接,达到“既化解债务纠纷,又推动信用重建”的“一案双解”效果。这种结合使法律调解不再局限于债务清偿,更延伸至持卡人征信的恢复,体现司法实践与金融政策在基层的精准协同。
以调解为“媒”,厚植营商环境的“黑土地”。在信用卡纠纷中引入并强化先行调解程序,为纠纷双方提供了更温和、更具建设性的解纷平台。对持卡人而言,调解避免了“对簿公堂”的心理压力与诉讼成本,在法院主持下协商制定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减轻即时清偿压力。对金融机构而言,调解缩短了债权实现周期,降低了不良资产处置成本,有利于维护长期客户关系,实现金融债权稳定回收。对法院而言,大量信用卡纠纷通过调解高效、柔性化解,显著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挤占,使法院能够更专注于复杂商事纠纷的审理,从而整体提升营商环境中的司法服务质效,为经济生态的良性循环提供了一片富含法治养分的“黑土地”。
以保障为“本”,当好群众服务的“店小二”。敦煌市人民法院从“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延伸。一方面,通过强化普法宣传,向公众阐明“先行调解+信用修复”的双重利好,引导其主动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并诚信履行协议。另一方面,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如运用“智能协查系统”有效解决“送达难”等问题,提升纠纷化解的整体效率。依托“总对总”机制,与当地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出具、核验相关法律文书提供便利,让信用修复的通道更加畅通可及。通过跨部门协作、信息化赋能与前置式引导,助力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于民,让“一次性信用修复”从纸面规定转化为民众可感可及的实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