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部署开展 “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1
新天水讯【记者蔚军平】4月18日,记者从天水市司法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5月份开始,我市将开展第七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四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据了解,“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全省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示范村创建,按照“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 引领、动态管理”的原则,力争通过创建工作开展,全市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完善,基层民 主更加规范,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2022年,全市将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创建工作将分三个步骤实施。5 月1日—5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由县区司法局牵头,按照创建活动安排,认真部署创建 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及时启动创建工作;6月1日-9月3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按照《“全 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大工程”,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10月1日—11月30日为推 荐命名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经县级司法、民政部门考核验收,市级司法、民政 部门复核审定后,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全省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做好创建工作,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已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农 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督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县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带动作用。严格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指导部署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示范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