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天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7〕48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甘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有力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化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先导,政府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守法诚信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各领域的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健全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全力建设诚信政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强化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守信践诺。各级政府要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在质量、期限、保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实行诚实守信承诺,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四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情况登记和培训结果评估,建立诚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建立公务员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构建公务员信用约束和激励制度,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参考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等环节落实限制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归集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公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经开区要及时将本部门政务失信记录推送至市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上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健全公务员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公益捐赠等形式修复个人信用。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5.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加强对采购人信用监管,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政府部门及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6.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政府方失信违约记录登记、披露和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分别纳入相关政府及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7.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企业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将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8.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全面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虚假承诺、虚报谎报等失信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失信。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偿。(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9.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0.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将相关承诺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公示。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政务信用评价体系,将各级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履职践诺和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1.加强政府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动统计部门履职尽责、科学调查、依法统计。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及时有效查处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2.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政务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制度建设。各县区、各部门、经开区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服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制度化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政务诚信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详细制定单位政务诚信建设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出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围绕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多种主题的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学习,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