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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商起纠纷 庭前调解促和解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13

“感谢法官细致的调解!公司的事情终于有了着落。老魏,咱们签署协议后一起吃个饭吧!”近日,一起因噪音干扰争议引起的请求解除租赁经营的疑难纠纷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疏导下得以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相谅解,并愉快地签署了二审庭前调解协议书。

2020年1月2日,某商业管理公司与某酒店经营者魏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将其管理的位于某大型商业广场的商铺出租给魏某开办住宿酒店,合同就租期、免租事项、租赁费用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然而,自2022年1月起,商业管理公司另行出租他人开设在酒店楼下的KTV也开始运营,该KTV晚上的音响及娱乐声音造成酒店客人的频繁投诉。因三方协调多次未果,酒店负责人即以商业管理公司未能尽到适租义务,使娱乐业态与酒店紧密相邻而导致酒店客源减少,产生营业损失为由提起诉讼。商业管理公司也以酒店未如期交纳租金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为由,先后采取了催缴、张贴通知,拒绝酒店继续经营等对抗措施,后亦向法院提起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酒店交清欠付租金及违约金的另案诉讼。

噪音扰商,协调未果;租金欠缴,违约在先;经营停滞,合同解约,损失扩大……法官认为,就案办案,将双方损失推向举证、鉴定的庭审环节无疑会增添当事人的怨怼,刚性的判决不利于双方责任的划分和矛盾的消弭。面对两份一审裁判的结果,应当另辟蹊径,让法律以温情的关怀为双方经营者维权。

在全省践行“三抓三促”行动之际,本着帮助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合法适当经营之目的,全力提升优质化法治营商环境,成为本案审理法官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减轻当事人诉累,促成案结事了的集中突破口。

审理期间,在了解到酒店负责人愿意付清一审判决确定的欠付租金及违约金的情况后,法官们看到和解解决纠纷的希望。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合同继续履行,酒店按期交纳欠付租金、违约金并预付本年度部分租金,商业管理公司减免因其停水电至协议约定日的租金。对于KTV娱乐公司噪音对承租人经营造成的影响,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商场管理方表示同意与KTV娱乐公司联系,协助酒店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维权或促成和解。两案顺利以一案庭前调解,一案申请撤诉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双方握手言和,这件历时近两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