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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现花呗吃利息?不可取!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1

新天水讯【记者张彬霞】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逐渐被大众熟知和使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资金周转。那么,可否把从借贷平台上借来的钱再转借他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差呢?麦积区人民法院提醒,此类借贷属于无效合同,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系朋友关系。某日两人聚餐时,张三说自己有门好生意可以赚大钱,苦于没有资金,想找李四借点钱去投资,并表示可以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利息的标准给李四付利息。李四心动不已,但奈何自己也没有资金。张三随即怂恿李四用花呗套现的方式支用借款。李四被张三所承诺的高息诱惑,遂用支付宝花呗功能套现2000元借给了张三。

但借款到期后,张三并未如期向李四归还借款,也未按承诺支付利息。故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其按承诺归还借款2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李四借贷的资金来源,得知其由于待业在家,并无稳定的资金来源,向张三所借的2000元均系花呗套现所得。

法官告知双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两人间的借贷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在法官的耐心普法下,张三当场向李四返还2000元借款,李四也当庭撤回了对张三的起诉。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套取金融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出借人将难以追讨约定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