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23
各县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 市属及
驻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目前信息化建设投资分散、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管理困难、维护成本高、安全防护水平低等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化资源共享利用,进一步构建开放共享、平台集约、高效安全的信息资源数据平台,提高我市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水平,现就全市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基础设施统一建设。近期,我市与浪潮集团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依托浪潮集团公司建设天水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及智慧城市相关主题应用。今后,市级所有智慧城市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市直各部门、单位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营维护用于支撑本部门、本行业智慧应用的项目,原则上一律搭建至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全部纳入全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数据中心、机房设备信息系统,不得再购置存储、网络、交换、服务器等设备。同时,支持各县区和企业将数据中心及信息系统搭建至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二是项目实行集中管理。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扩建和增容,以满足全市信息化发展需求,信息化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待市级云计算中心建设完成后,将加大数据资源整合力度,综合考虑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将各单位、各部门已建成使用的信息系统分期分批迁入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最大程度地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个别业务专网迁移另有规定的,如涉密信息系统等,主管部门和单位需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智慧办”)是全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和推广应用,统筹指导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在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未搭建完成前,因工作需要确需提前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智慧办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由市智慧办呈报智慧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迁移上云;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搭建完成后,市级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使用单位先提出云平台资源申请,市智慧办确认申请材料完整和资源需求合理后,将申请信息反馈云服务商,云服务商根据申请提供相应资源;使用单位如需变更或撤销云资源,必须经市智慧办同意后实施变更。
四是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给云服务商的数据、设备资源,以及云计算平台上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都属部门和单位所有,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等权利不受限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化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监管体系,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平台建设,破解信息碎片化、资源孤岛化问题,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再上台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驻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目前信息化建设投资分散、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管理困难、维护成本高、安全防护水平低等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化资源共享利用,进一步构建开放共享、平台集约、高效安全的信息资源数据平台,提高我市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水平,现就全市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基础设施统一建设。近期,我市与浪潮集团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依托浪潮集团公司建设天水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及智慧城市相关主题应用。今后,市级所有智慧城市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市直各部门、单位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营维护用于支撑本部门、本行业智慧应用的项目,原则上一律搭建至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全部纳入全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数据中心、机房设备信息系统,不得再购置存储、网络、交换、服务器等设备。同时,支持各县区和企业将数据中心及信息系统搭建至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二是项目实行集中管理。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扩建和增容,以满足全市信息化发展需求,信息化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待市级云计算中心建设完成后,将加大数据资源整合力度,综合考虑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将各单位、各部门已建成使用的信息系统分期分批迁入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最大程度地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个别业务专网迁移另有规定的,如涉密信息系统等,主管部门和单位需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智慧办”)是全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和推广应用,统筹指导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在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未搭建完成前,因工作需要确需提前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智慧办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由市智慧办呈报智慧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迁移上云;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搭建完成后,市级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使用单位先提出云平台资源申请,市智慧办确认申请材料完整和资源需求合理后,将申请信息反馈云服务商,云服务商根据申请提供相应资源;使用单位如需变更或撤销云资源,必须经市智慧办同意后实施变更。
四是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给云服务商的数据、设备资源,以及云计算平台上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都属部门和单位所有,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等权利不受限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化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监管体系,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平台建设,破解信息碎片化、资源孤岛化问题,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再上台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