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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引争端 法院化纠纷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17

新天水讯【记者何慧娟】情到深处时两人同居,之后却争吵不断。面对分手,女子想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男子却要求先做亲子鉴定。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王尹法庭就受理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于2021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后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两人于2022年10月生有一子,现随张某共同生活。因生活中的琐事,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张某便诉至法院,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抚养费由王某承担。

审理过程中,王某对亲子关系表示怀疑,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未提交任何必要的证据支持其请求。但对此,张某却不同意,并提交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记载的生父为王某。

”根据法律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王某在未提交任何必要证据的情况下请求做亲子鉴定,但张某提供了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据,初步证明孩子与王某的身份关系。王某在无法提供必要证据支持其请求并可以推翻原告举证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其主张应不予支持,根据证据规则,能够认定被告王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成立。
       经过法庭不断释法明理,王某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中,双方在法律上仅属于同居关系,但王某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旧应当负担其抚养费。从情理层面而言,这是身为父母应尽的责任,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优秀家风文化的传承与体现。“办案法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