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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为务工暗骗钱财 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01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不好好联系务工,却虚构事实向包工头诈骗钱财,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打工需要预留生活费、路费、住宿费为由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自2021年2月至5月期间,张某通过朋友介绍或某平台,先后联系在青海省某工地包工的李某、林某、赵某、凌某,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平凉等工地包工的章某、詹某,在取得上述6名包工头的信任后,张某以要在工地打工,需给家中预留生活费、前往路费、住宿费等为由,先后骗得6名包工头钱财累计38500元,以上钱款均被张某用于日常花销。

2022年6月7日,民警在天水市某广场啤酒摊将张某抓获,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诈骗2名包工头钱款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诈骗其他4名包工头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取得他人信任后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合议庭综合考量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刑罚。

“在生活中切勿起贪念骗取他人钱财,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这才是应有的人生价值观。”办案法官提醒,包工头在招揽务工人员时要慎重考量,不能因为网络科技带来了便利就轻信他人,切记不要轻易给他人转账,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