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甘肃天水)官方网站!今天是:

因赡养起纠纷 两老人将养女告上法庭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14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不管是亲生骨肉,还是养子养女都有这个义务。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审理了两位老人要求养女承担赡养费的案件。

张某、马某结婚多年,婚后收养两个女儿,其中大养女智力残疾,瘫痪在家,无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依赖夫妻二人抚养照顾,小女儿小张在外打工。此前,两夫妻均在家务农,随着年龄增长和疾病困扰,家庭已无固定收入。现在虽然享受低保,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开销,家庭经济困难。张某和马某认为,小张自2015年外出打工后对家人不闻不问,对父母丝毫不尽赡养义务,便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要求养女小张承担赡养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张承认张某、马某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关于原告与被告的收养关系,虽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公证,但在公安机关进行了户口登记手续,已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年人,使得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两位原告年事已高,无固定生活来源,仅靠领取国家低保补助维持生活,还要抚养残疾在家的长女,家庭生活困难。所以,他们要求小张承担赡养费的请求法院酌情予以支持。关于赡养费的具体数额,则会结合案情和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标准,综合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和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予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