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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面讨要工头支付欠款

来源 :新天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2

新天水讯【天水晚报记者 蔚军平】2月25日,在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联系下,身在外地的谢某将1万多元案件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户,法院及时发放给了10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手中。

 2014年,谢某雇佣了石某、张某等10名农民工在其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尚有11万劳务费未支付。后来,石某等10人多次向谢某催要剩余劳务费,但谢某迟迟不予支付。

2015年,10名农民工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谢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他们无奈之下向秦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法院执行局汪荣介绍,案件转至执行法官手中后,执行局向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迟迟不见谢某的回复。随即执行人员对谢某的财产提起查询,但财产查询结果不尽人意,谢某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余额等几乎为零。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始终在联系谢某。在此期间,谢某从2017年至2019年,分三次已向10名农民工支付了6万多元。

  前不久,执行法官再次与谢某取得了联系,但谢某声称自己在外地务工,因为疫情特殊时期暂不能到法院。执行法官告知谢某,如不能及时主动履行劳务案件款,法院将对其采取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将对其及家属今后的生活造成困扰。  2月25日,谢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万元案件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户。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了避免多层接触,执行法官与银行沟通后,银行将现金用紫外线消毒后交付给了法院。案款到位后,法院执行人员立即与10名农民工取得联系,并在当天向他们发放了被拖欠的辛苦钱,剩余部分,经当事双方同意,在今后分期支付。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执行力度不减,充分保障了农民工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农民工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