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市5家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
产品抽检不合格及核查
处置情况的说明
尊敬的网民“话唠”: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关注的“饮用水质检不合格的后续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目前,食品抽检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抽检,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抽检计划配套高风险和较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市县食药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餐饮具、食品专项等的监督抽检。本次省局公布的监督抽检出的我市5批次不合格纯净水,均为国家监督抽检任务,国家转移省局后由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承担抽样及检验任务。为避免重复抽检和检验经费的浪费,我局不再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检。
2018年,我局计划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餐饮具、食品专项共8994批次,截至目前,完成抽检6599批次。
二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接到省食药监局关于5批次产品的核查处置任务后,我局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由市食品稽查局具体办理,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一是第一时间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现场检查,责令企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控制措施。经查,5家企业共生产不合格饮用纯净水755桶,已售出的210桶饮用纯净水消费者已饮用无法召回,对未售出的545桶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销毁。二是要求企业分析原因,全面整改。经调查,造成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从业人员生产过程操作不规范,洗手、消毒不严格、生产过程卫生防护不当。涉事企业分别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对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维护、清洗、保养。三是对抽检不合格的纯净水生产企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进行行政处罚,共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21万余元,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
纯净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及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市纯净水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邀请了国内食品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专家,就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技术指导,对企业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抽检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就企业自身问题和整改措施作了表态发言。组织开展了全市桶装饮用纯净水专项监督检查,对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水源监测、生产过程控制、人员管理、出厂检验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