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在甘谷县安远镇法庭门前巷道内,等待开庭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男方巩某某对女方进行撕扯殴打,女方家属报警。安远派出所民警在赶至现场处置案件过程中,巩某某及其家属又对民警实施辱骂殴打撕扯,暴力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当日下午巩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7月28日,一网民在其微信朋友圈歪曲事实,发布侮辱执勤民警的言论,并断章取义配发现场照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发布该言论的人系安远镇大城村村民程某霞,是巩某某的亲戚,因对公安民警拘留巩某某心生怨恨,便在朋友圈发表不实言论泄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 条之规定,甘谷县公安局依法作出给予程某霞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并于2018年7月29日送甘谷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执行拘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侮辱、亵渎公职人员。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造谣,对类似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