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药品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及规范药品零售行为相关工作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两区五县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小型医疗机构及药店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全面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主要检查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时张贴夸大宣传的广告、销售处方药赠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非法回收药品,执业药师未在岗时销售处方药,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超数量销售拦截和销售时未建立登记,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小型医疗机构主要检查使用过期药品和无标签的中药饮片,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3户,其中药品零售企业25户,基层小型医疗机构28户,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促进了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地规范了基层涉药单位药品经营管理行为,为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