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对标2023年清水县信用建设情况评价结果,锚定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不断擦亮“诚信清水”地域名片。
持续加强“双公示”信息公开公示,答好“必考题”。坚持“量质并举、质量为先”原则,严格落实“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年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确保数据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示,有效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做到了“应归尽归、应示尽示”,信用数据合规率100%、漏报瞒报率为0。
持续加强特定信息归集,夯实“硬支撑”。明确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主体、归集内容、归集方式、归集频率等,按照归集公示标准,及时、准确归集信用信息数据,做到应统尽统、质量过关,今年以来归集水、气、暖、公积金、仓储物流、信用承诺、政府采购合同等特定领域信用信息1.2万余条,归集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5类行政信息9382条,数据合规率100%。
持续加强信用报告应用,跑出“加速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和资源,在行政管理中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选聘、评优选先表彰、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并持续向招商引资、信用贷款、融资担保、合同履约等活动中延伸,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信用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持续丰富信用工作载体,比出“新高度”。建立“红黑榜”公示通报制度,通过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增强了失信惩戒的震慑力。开展“诚信建设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累计举办活动11场次。积极推行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动态管理,税务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在日常检查中,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下一步,清水县将加大信息归集工作力度,确保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着力提高信息归集质量和效率,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以“诚信清水”建设助力营商环境大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