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近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倡导诚实守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包括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等方面。重点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对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监管与服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从制度层面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信用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